工伤鉴定后继续上班以后再辞职还能得到公司的赔偿吗
工伤鉴定后继续上班再辞职是否影响公司赔偿,需结合不同情形分析。
工伤鉴定后继续上班再辞职,通常仍能获得公司应支付的赔偿。
1. 若工伤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:根据规定,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,该赔偿与辞职时间无关,只要符合“本人提出解除”的条件即可主张。
2. 若公司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: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,辞职不影响领取;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在辞职时向公司主张。
3. 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:所有工伤赔偿(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)均由公司承担,辞职后仍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结清的赔偿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工伤鉴定后辞职索赔过程中,需避免以下常见错误操作。
1. 忽视赔偿主张的书面化:仅口头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,未留存书面证据(如邮件、函件),若公司后续否认,可能因缺乏证据无法维权。
2. 超过诉讼时效未主张:根据规定,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,从辞职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,若超过时效才申请仲裁,可能丧失胜诉权。
3. 未核实赔偿项目完整性:辞职时仅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,遗漏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时应承担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,导致自身权益受损。
若您已出现上述错误操作,或不确定如何补救,可进一步向律师咨询针对性的解决方案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工伤鉴定后辞职的赔偿处理,可能受以下特殊情况影响。
1. 公司破产或注销:若职工辞职时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,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作为破产债权申报,可能因公司资产不足导致赔偿无法全额受偿;若公司已注销且未清算,职工需向股东主张赔偿,维权难度增加。
2. 工伤鉴定等级为一至六级: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一至六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,按月领取伤残津贴,若职工主动辞职,可能无法享受伤残津贴待遇,但仍可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(部分地区规定一至六级不支持,需结合当地细则),处理结果与七至十级伤残存在差异。
3. 双方签订赔偿协议且已履行:若职工在工伤鉴定后与公司签订了“一次性了结”的赔偿协议,且协议已履行完毕,辞职后再主张未约定的赔偿项目,可能因协议约定而无法获得支持(除非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)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工伤鉴定后辞职的赔偿问题,可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具体条款进行法律适用分析。
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(2010修订)第三十七条规定: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,享受以下待遇:(一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……(二)劳动、聘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”
结合问题场景:工伤鉴定后继续上班再辞职,属于“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”的情形,符合上述条款第(二)项的适用条件。因此,即使工伤鉴定后继续上班,后续辞职时仍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;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,还需承担本应由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。综上,辞职后仍能获得公司的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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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鉴定后继续上班再辞职,通常仍能获得公司应支付的赔偿。
1. 若工伤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:根据规定,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,该赔偿与辞职时间无关,只要符合“本人提出解除”的条件即可主张。
2. 若公司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: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,辞职不影响领取;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在辞职时向公司主张。
3. 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:所有工伤赔偿(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)均由公司承担,辞职后仍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结清的赔偿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工伤鉴定后辞职索赔过程中,需避免以下常见错误操作。
1. 忽视赔偿主张的书面化:仅口头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,未留存书面证据(如邮件、函件),若公司后续否认,可能因缺乏证据无法维权。
2. 超过诉讼时效未主张:根据规定,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,从辞职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,若超过时效才申请仲裁,可能丧失胜诉权。
3. 未核实赔偿项目完整性:辞职时仅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,遗漏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时应承担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,导致自身权益受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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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公司破产或注销:若职工辞职时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,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作为破产债权申报,可能因公司资产不足导致赔偿无法全额受偿;若公司已注销且未清算,职工需向股东主张赔偿,维权难度增加。
2. 工伤鉴定等级为一至六级: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一至六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,按月领取伤残津贴,若职工主动辞职,可能无法享受伤残津贴待遇,但仍可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(部分地区规定一至六级不支持,需结合当地细则),处理结果与七至十级伤残存在差异。
3. 双方签订赔偿协议且已履行:若职工在工伤鉴定后与公司签订了“一次性了结”的赔偿协议,且协议已履行完毕,辞职后再主张未约定的赔偿项目,可能因协议约定而无法获得支持(除非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)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工伤鉴定后辞职的赔偿问题,可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具体条款进行法律适用分析。
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(2010修订)第三十七条规定: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,享受以下待遇:(一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……(二)劳动、聘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”
结合问题场景:工伤鉴定后继续上班再辞职,属于“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”的情形,符合上述条款第(二)项的适用条件。因此,即使工伤鉴定后继续上班,后续辞职时仍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;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,还需承担本应由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。综上,辞职后仍能获得公司的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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